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11 13:50:3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3〕7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体育局、医保局、妇联、残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工作安排,现将《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重庆市体育局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工作安排,坚持惠民有感导向,实施惠民暖心优服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实施好一批民生实事,提高服务群众质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让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让就业社保更加健全有力,让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目标

    (一)促进就业增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根治欠薪线索办结率达到95%;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动更多群体跨进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二)健全社会保障。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80万人、618万人、750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7%以上。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建设健康重庆。全年新增三级医院5家以上,推进二甲中医医院区县全覆盖;创建智慧医院10家,新增健康县区2个以上;为18万名适龄在校女学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新增婴幼儿托位1.6万个。

    (四)均衡教育发展。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3%以上;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丰富文体服务。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000场次,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4500名;免费低收费开放82个大型公共场馆;建设10个城市体育公园、100个口袋公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活动,保障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6场;常态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服务,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每年达到3.3万场以上。

    (六)升级养老服务。新增10家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3000张,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0户。

    (七)保障住房需求。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全年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分配公租房2万套。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就在山城”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程。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宣传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推动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实现政策找人、无感智办。

    2.提供充分就业岗位。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培育和跨区域合作,扩大县域就业容量,拓宽就业空间。广泛收集用工企业岗位信息,加强就业供需对接,密集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3.推动就业数字化便民服务。打造“就业数字大脑”,创新“数字服务”,全年举办50场“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直播带岗、5000场“码上求职·云端就业”网络招聘,推广使用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一键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等应用场景,开发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一键通”。

    4.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筹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70万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万人。稳定中央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等政策性岗位招募规模,8月底前完成高校毕业生招录(聘)考试。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3000场次。分类精准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确保2023届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超过9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5.促进城镇青年就业。推进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聚焦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城镇青年需求,引导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激发城镇青年就业创业活力。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培育职业指导师1000名,对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跟踪帮扶和岗位推荐等服务5万人次。

    6.提高农民工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农民工返岗复工率99%以上。每个村(社区)培育至少1名劳务经纪人,建成2.5万名劳务经纪人队伍。发挥劳务经纪人和职业指导师作用,动态掌握农民工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开展岗位推荐和职业指导。培育壮大劳务品牌100个,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就近就地就业3万人次。加强鲁渝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

    7.推进退役军人、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捕渔民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协调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工作,持续扩大就业合作企业规模,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打造“老兵招聘月”活动品牌,开展“春季老兵招聘月”“金秋老兵招聘月”活动和川渝网络直播招聘周活动。建立困难人员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工作机制,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援助,建设零工市场、就业驿站100个,帮扶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促进100家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79万人左右。深化退捕渔民跟踪帮扶长效机制,确保10489名建档立卡渔民就业总体稳定。开展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经济形势政策宣讲培训和就业咨询服务,引导妇女积极投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实现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以上。

    8.完善失业预警和救助。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群体、区域的就业变化,加强重大政策调整对就业的影响分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动态捕捉失业风险苗头。建立失业人员帮扶台账,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9.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动更多群体跨进中等收入群体行列。继续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工资分配格局。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联合发布川渝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开展最低工资调整评估;深化技能人才薪酬改革,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

    (二)实施“渝创渝新”创业扶持工程。

    10.加强创业政策服务保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推行“政策+商业”组合贷款模式,全年发放30亿元以上。新培育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家左右,通过“公共+市场”模式,促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载体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和孵化服务,满足各类创业者需求。提供免费创业工位1万个,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常态化开展创业导师服务团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地、进乡镇100场次左右。

    11.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活动。以“创新引领时代发展、创业带动就业倍增”为主题,举办全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持续挖掘培育重点行业领域优质创业项目1000个左右。举办2023“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赛,设置数字经济人才创业创新专项赛,搭建大学生创业创新展示提升平台。举办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展示平台,以创业促就业。

    12.助力“满天星”行动计划。培育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培育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导师,联动签约一批软件类创新项目联络站。

    (三)实施“巴渝工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13.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全市支柱产业、区县特色产业用工需求,以及劳务品牌、以工代赈等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组织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15万人次左右。推广应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发放职业培训券20万张,推进培训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免申即享”。

    14.着力培育数字技能人才。围绕数字产业链建设50个以上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竞赛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技能人才平台,开发一批数字培训标准、专项能力,引进认证一批国际数字技能证书,打造一批数字工匠园、技能大师街。探索建设技能人才市场、技能密集型企业,举办“巴渝工匠”数字技术技能大赛,深化“巴渝工匠”人才图谱,拓展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应用功能场景,打造“渝能人”系列巴渝数字技能品牌,发布巴渝全域技能地图,力争培训培养数字技能人才5万名以上。

    15.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全年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30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6.7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6500人次以上。优化评价机构备案结构,支持更多企业、院校备案为评价机构,扩大备案职业(工种)数量,满足社会评价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评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需求为导向,继续面向社会征集遴选贯通评价机构,力争全年800名以上专技人才获得高技能人才等级证书。

    (四)实施“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

    16.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人员招用条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动消除各类就业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查处针对性别等就业歧视行为。

    17.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推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打造具备调解、心理咨询和劳动关系服务的站点100个,培育一批社会组织、调解组织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大劳动关系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选树100名金牌劳动关系调解员,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以用人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开展监察执法。推广应用“智慧监察”系统,落实川渝劳动监察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18.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及其人力资源供应商开展行政指导不低于50场,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帮助企业整改劳动者权益维护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探索通过第三方机构力量提升经办效率,加大争议案件处理力度,结案率达90%以上。

    19.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将政府投资项目和加工密集型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依法快速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落实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做好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管理,及时接收、流转、督办、审核案件线索,全年根治欠薪线索办结率达到95%。

    (五)实施“渝保渝快”惠民工程。

    20.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强化数据比对分析应用,深化“险种+部门”间数据精准扩面机制,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促进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群众持续参保、更高标准缴费。

    21.完善认证无感机制。持续完善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和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工作机制。持续拓宽数据来源,将更多实名认证数据纳入资格认证系统,努力实现大数据认证全覆盖。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推动全程智治,不断提升资格认证预告性,优化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到“认证无感、惠民有感”。

    22.建立数治管控机制。完善稽核风控系统,制定风险防控规则,健全经办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数据共享作用,搭建公安、民政、司法、交通、医保、残联等跨部门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分析平台,提升基金监督信息化水平。

    23.打造智慧应用场景。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对高频社保服务事项进行人性化、便捷化的关联集成和品牌包装,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渝快参保”“乐享退休”“工伤无忧”智慧应用场景。通过加强部门间数据协同共享,实现参保登记、职工退休等更多跨部门的“一件事一次办”。

    24.开展渝声相伴专项宣传。持续开展“最美社保人”评选及宣讲宣传活动,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的“三进三送”活动,抓好“重庆社保”自媒体平台建设,全面普及社保法律法规,详细解读社保政策,联动市区县两级开展500场落地活动。

    (六)实施教育均衡强基工程。

    26.平稳有序实施“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空间布局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主动适应“一区两群”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持续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指导市属高校做好分校区建设工作。

    27.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90%以上。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

    28.推进建设“互联网+资助”,对全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全过程、全覆盖资助,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兜底”机制保障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大力开展资助育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9.持续实施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因地制宜开展膳食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实施学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决防止挤出效应,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营养供餐水平和质量。

    (七)实施卫生健康便民工程。

    30.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和医疗服务质量“提档工程”,建成投用市疾控中心迁建工程(一期)和4家公共卫生应急医院。全面开工建设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推广卫生适宜技术50项左右,“县聘乡用”医疗卫生人才800人左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1000名。

    31.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分类推进国家卫生城区、县城、乡镇创建,持续开展“健康中国巴渝行”科普活动,办好一批惠民实事。

    32.深化“三化一能”(政策优化、经办简化、宣传深化、信息化赋能)建设,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跨省通办”事项。稳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更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抓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落实,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医保帮扶,巩固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成果。大力支持“渝快保”等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发展,推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八)实施文化体育提升工程。

    33.努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紧紧围绕“六边”工程,加大设施建设力度,以活动为基础,以打造户外品牌赛事为抓手,推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档升级,突出科学健身指导,培育健身体育文化,不断营造全民健身环境氛围。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000场次,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4500名。

    34.实施82个大型公共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在有序推动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基础上,继续推动18个区县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继续推进与成都从品牌培育、赛事合作、市场开发、项目孵化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推进“铁人三项”等群体品牌赛事共建共享。

    35.加大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力度。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活动,保障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6场。常态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服务,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每年达到3.3万场以上。实施惠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打造一批“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品牌,深植本土农耕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承地方故事和民风民俗。

    (九)实施养老救助保障工程。

    36.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激励支持政策,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规范》,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新增10家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3000张,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0户。

    37.健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按照相关配建要求和老年人实际需求,编制《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指导督促各区县编制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深化“中心带站”工作,引导社会主体将服务延伸至家庭,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8.创新拓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建立助餐合理回报机制,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新增社区老年食堂100家。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持续开展家庭照护培训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上门开展照护培训及服务。积极推行“四有五助”互助模式,支持各区县探索“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保障互助养老点可持续运行。

    39.规范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根据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行动态调整,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

    (十)实施住房保障安居工程。

    40.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分类实施住房保障,积极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41.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强化对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兜底保障作用,优化完善配租方式,加强对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多孩家庭等特殊困难对象的重点保障,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公租房2万套。

    42.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的思路,结合人才安居、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一体推进,重点在“一点四区”即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及周边,利用存量房屋和土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切实把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并抓好组织实施。相关市级部门要加强对责任领域工作任务的统筹调度,牵头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跟踪反馈等工作,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财政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提升投入绩效,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重点加强薄弱区域、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进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

    (三)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持续深化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数字化改革和基层治理改革,全面形成业务经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纵向集中统一、横向集约整合、纵横对接一体的整体智治体系,实现“全市一体化、业务在线化、治理数据化、服务智能化”的转型升级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数智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将“惠民暖心优服行动”与“民生报表”结合起来,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和群众口碑评价机制,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细处,见到实效,以实干实绩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开创民生工作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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