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认证中心
我的消息
我的收藏
我的办件
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退出
首 页
新闻
政策文件
人才人事
通知公告
在线服务
当前位置
在线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简述: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